与水泥行业至少上百万元投资不同,投资办一家火柴厂则门槛低很多。1927年,刘鸿生在苏州的鸿生火柴公司附近又出现了一家民生火柴厂,刘鸿生通过竞争手段将其挤垮,但这样小规模的火柴厂正以雨后春笋之势在长江中下游不断冒出来。门槛低,看见有人赚钱,便一窝蜂地上马项目,同质化竞争,看来从民国时期就开始了。
刘鸿生火柴厂火过一阵子,也赚了一些钱,但很快就陷入困境。据当时日日社报道:“瑞典火柴商利用本国原料之价廉,所出商品,与世界各国火柴业竞争贱卖,以妄图称霸全球,近三年来,全世界已有五十余国之火柴归瑞商垄断,即英美诸国亦勿能免……近数月来,又传瑞商向我国政府表示,愿出资一千五百万元,中国火柴业在五十年内归其专卖,各地火柴商闻此消息,惊恐异常……”在瑞典火柴的倾销下,中国的火柴工厂纷纷倒闭,余下的连年亏损。
1928年8月,决定抗争的刘鸿生发表了一份告全国火柴同业书,提出同业合并的想法。在告同业书中,刘鸿生开列了合并的种种好处:可以减少对内竞争,避免自相残杀;可以调剂生产数量,减少各自库存,适应需求;可以直接大宗订购原料,能压低原料价格,也省去通过洋行进口的佣金;合并后的公司规模宏大,有能力聘请专门技师,改良产品与洋货竞争;合并后,各种经费可通盘筹算,符合经济原则;合并后的新公司承担风险能力大大增强。在刘鸿生的倡议和活动下,1929年11月22日至30日,全国有五十二家火柴厂派代表在上海集会,讨论“挽救国货火柴工业方策”,决定成立全国火柴同业联合会,通过了联合会章程,公推刘鸿生为常委会主席。大会又决定,闭幕后,全体代表赴南京请愿,要求国民政府援助。尽管工商部长孔祥熙接受了请愿呈文,蒋介石也亲自出面召见并设茶点招待了代表团,但国民政府怕得罪瑞商使瑞典政府贷款落空,所以对代表团只是敷衍了一番。
请愿失败后,刘鸿生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松散的同业联合会无法应对瑞典火柴的进攻,只有同业合并一条路可走。最终,规模最大的荧昌火柴公司、鸿生火柴公司、中华火柴公司合并重组为大中华火柴公司,1930年10月21日在新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董事会上,众人推举乐振葆为董事长,刘鸿生为总经理。刘鸿生就任大中华火柴公司总经理后,开始实施他的计划—先把长江一带所有的火柴厂全拿下来,减少生产,提高售价,以获得足够的利润,再向全国扩张。他在给留学英国的几个儿子的信中说:“我力图使这一特殊行业发展成一个巨型的民族工业,你们知道,人们常常称我为‘火柴大王’,我亲爱的孩子们,如果我能将全国所有的火柴制造厂合而为一大整体,我亟愿退让这一头衔。我这种努力并非自私,因为我想,只有用这样的组织手段,我们才能真正发展和保护我们的民族工业。我对这一个别行业的观点,同样也可以实行于我们所经营的其他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