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热门标签 | RSS订阅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游客投稿 | 网友留言
用户名: 密码:

慈善标本曹德旺:我不是比尔-盖茨(5)

时间:2009-10-05 23:31来源:新浪科技 作者:学者 点击:

  慈善做的好坏,主要靠筹资。截止2008年底,福州全市,包括各县,认捐善款累计总额1.82亿元。其中,福州市慈善总会认捐为7800多万。从量上看,比先进地区少一些。为什么?最大的原因就是税收政策不落实。2008年1月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到现在为止,这项规定在福州基层还不能执行。因为财政部、国税总局2007年1月出台的一个内部规定说,只有捐款给省级慈善机构才能享受该政策,地县级不行。我们反复研究,认为这些部门没有执行国家公布的法律。向地县级慈善机构捐款为什么不能免税?有一家企业本来准备捐1000多万,一听不免税,就跑了。这严重影响到我们做慈善。难道慈善事业就是省里来做,地县就不用做了?

  2008年12月,财政部修改了相关规定。今年3月份,福建省财政厅通知,让我们上报今年3月份之前的所有申报免税材料,我们连夜加班办理。相信今后慈善事业会有更好的发展。

  目前,国家对慈善机构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办法,大家各干各的,各地做法不一。有的被列入群众团体管理,国家给编制,给资金,很好做;有的地方,慈善总会的领导是在职领导兼任。有的是民间社团,比如我们,没编制,领导是离退休干部担任,资金没有保障。有的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就多给点,不重视就不给或者少给。慈善机构的活动经费没有相关规定,我们只好参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募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公益事业总支出的10%。我们很节省,每年只用了当年总支出的3%-4%。希望国家尽快制定法规,对待遇和薪金有个规范和保障。

  此外,在法律上支持、保护慈善事业。比如认捐协议,一式几份,应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目前,福州市400多人次认捐中,有两家企业不守信用,不交钱,怎么办?怎么向社会交待?我们很伤脑筋。我们现在在找律师,请他帮我们研究一下,应该怎么做。弄不好可能要打官司。做慈善打官司影响不好,但不打也不行。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