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代周报记者 鄢建彪 发自上海
是因涉及证券违规行为而被勒令“规范”,还是高位套现以填补可能出现的现金流紧缺?比亚迪(01211-HK)董事长王传福沽空个人所持有的1117.7万股比亚迪H股之举,依旧是个谜团。随之而来,牵带出了对王作为大陆自然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卖H股行为的质疑。
近年来,在光环背后,比亚迪的真面目一直模糊不清,即使是比亚迪引以为傲的“自主研发”产品—双模电动车,近期也被质疑,当“新能源”市场还尚未成型,概念更接近于口号,售股事件的出现,正引导公众重新审视这家公司。
“卖股”套现2.8亿元
王传福沽空个人所持全部H股共获利约2.8亿元。比亚迪新闻发言人王建均对时代周报记者说:“王总售出个人所持有的H股,是应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所作出的。”但对于监管部门为何如此“要求”王时,王建均表示无法回答。之后时代周报记者又致电比亚迪汽车公关经理徐安,他说“是证监会”。时代周报记者继而致电证监会相关人士,被告知“超出他所能回答的问题”。
查阅香港交易所王传福的交易记录发现,王在2004、2005、2008年买入的股票均为其个人在二级市场购入所得,按照上市公司高管通常以BVI公司来涉足资本市场的习惯,王的做法显得不可思议,时代周报记者询问当初王传福为何要以个人身份增持股份,王建均表示目前没有新的内容可公布。
对王传福本人是否存在证券违规的问题上,上海艾帝尔律师事务所张劼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按照2005年颁布的证券法规,大陆居民汇出的外汇持有量不得超过5万美元,而王在购入股票时所涉及金额远远超过此数目。张劼强调,此项法规在大陆居民另有国外外汇时不适用。对此,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邹菁认为,持有港币或者美元并不困难,“若他的企业有海外业务,或者通过借的方式都没有问题。”
但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该集团高层在持有原始股的前期下,又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其间可能涉及的关联交易问题如何解决?
毫无疑问,王的“卖股事件”有两种解释,若是被动“应证监会的要求”沽空,王传福本身可能涉嫌违规。香港一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推断,证监会作出此项举措实为一种妥协的手法,自2008年9月,巴菲特旗下中美能源宣称将入股比亚迪,虽经过香港相关监管部门核准,但一直未被内地证监会批准:“证监会希望比亚迪先规范起来,再让它通过。”上述人士分析道,“若巴菲特真要入股,对比亚迪的关注度将急剧增大,如果大家发现这家公司原来是不规范的,那会很尴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