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005年的时候我们投资了很多技术,很多企业家投资了很多房产,当然他们最后也赚了很多钱,但我们的理念不一样,我们一定要把这些钱投到技术上去。我们公司去年有1200个专利(每年申报的专利),华为大概有3000多个,我是他的1/3。我们在全国的专利排名第7位。我们不仅重视保护自己的专利,也研究如何攻破对手的专利壁垒。”王传福对专利技术的重视一如当年发家时的富士康。
而在比亚迪的发展过程中,它的每一个劲敌几乎都曾向它发起一场专利战,索尼、三洋无不如此。不论官司是发生在本土还是异国,比亚迪每次都是正面迎战,从不回避,并以胜利告终。这大概也是王传福并不把富士康的起诉很当一回事的原因。
一个在王传福看来最为经典的案例是,2003年比亚迪在日本东京让索尼败诉。该年7月,索尼向东京地方法院递交起诉状,指控比亚迪侵犯其两项锂电池专利。比亚迪积极迎战,在40天中整理相关证据38份,否认侵犯索尼专利,而索尼提交的所有材料和证据只有6份。经过几个月的调查,东京地方法院宣布索尼专利无效,索尼不服,再度上诉,以失败告终。
王传福认为,一家技术型企业的崛起必然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因此合法地规避已有专利,突破西方企业的专利封锁是极为关键的一步。这一点,在比亚迪推出的汽车产品上极为明显。比亚迪F3之所以成为中国最快突破10万台销量的自主品牌车型,和它的外型与丰田的克罗拉极为相似有很大的关联。随后,比亚迪推出的F3R与上海通用的凯越HRV高度形似,F6被称作是本田雅阁、丰田凯美瑞的混合体。
这种形似与王传福对汽车设计的基本思想很有关系。“坦白讲,我们不会从头设计一部车。汽车发展到今天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四个轮子一个外壳,任何一部车都难免和别人有一些相似的元素。”王传福说,“一款新产品的开发,60%来自公开文献,30%来自现成样品,自身的研究实际上只有5%左右。我们大量使用非专利的技术,把专利技术剔除掉,非专利技术的组合就是我们的创新。专利需要尊重,但可以回避。”
在比亚迪内部,有一个多达上百人的知识产权部,它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对比亚迪的各个产品事业部进行监督,随时提出哪些技术是别人的专利,必须规避。这一百多人中,有五十多人专门面向汽车产品。“我们每年要拆很多车,如果想用一种技术,先看有没有专利,有就调整、规避掉,没有就拿来用。”廉玉波说,“我们甚至做好了打官司的准备,而且100%不会让对手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