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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

时间:2009-07-27 10:41来源:www.tjxumu.cn 作者:学者 点击:

  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行为,应给予什么处罚?

  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消防部门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除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外,还应当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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