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热门标签 | RSS订阅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游客投稿 | 网友留言
用户名: 密码:

福建省2010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6)

时间:2009-11-22 22:19来源:福建人才联合网 作者:佚名 点击:

  选聘生在村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选聘生到村任职服务期间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服务期满后,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共同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录用为选调生,纳入当年选调生计划,安排到有空编的基层党政机关(公务员身份)或事业单位,其中法律专业的选聘生可安排到有空编的基层法院、检察院;如本人自愿、工作需要,可继续聘任在村任职;少数未录用为选调生、也未继续聘任在村任职的,引导和鼓励其自主择业、创业。选聘生管理、待遇和保障政策按《福建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八、组织领导

  选调生、选聘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牵头负责,会同省委编办、省委教育工委、省委农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工作协调,有关高等院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密切配合。有关高等院校相关部门,应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和思想政治工作。

  为加强沟通联络,请有关单位和院校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人员名单、联系地址和电话、传真号码寄送(传真)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

  有关2010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的信息、动态将在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www.fjrclh.com)、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网址:www.fjbys.gov.cn)上及时发布。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联系人:吴校方、王丽玲;联系电话:0591-87875512、88017698,传真:0591-88017698。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