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志愿服务”、“三支一扶”等活动的毕业生报考选聘生,基本程序同省外院校,申请表送服务地所在县团委、人事局审核盖章。
考生务必记牢个人上网的用户密码,便于今后查询体检结果、考试成绩、考察名单、选调选聘通知等信息。申请表、准考证复印件等均须使用A4型复印(打印)纸,并保持纸面整洁。
5、考试。2010年2月7日下午2:00-5:00在福州大学(怡山校区)进行选调生、选聘生资格考试,考生须在下午1:40前入场。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答卷时间为180分钟。
6、体检。2010年2月8日上午统一组织省外院校的考生、已参加“志愿服务”、“三支一扶”等活动并报考选聘生的毕业生进行体检。省内院校的考生,安排在考察后体检。博士毕业研究生的体检另行通知。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及省法院、检察院组织。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选拔考察人选。
7、确定考察人选。区分不同志愿地区(工作种类)和学历层次,根据资格考试成绩,按选拔计划数1:2的比例(省外院校按1:3的比例),分别确定选调生、选聘生考察人选名单。博士毕业研究生根据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推荐单位,择优确定初步考察人选名单。
8、考察。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牵头组织考察组到校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后填写《福建省2010年选调生人选考察登记表》、《福建省2010年选聘生人选考察登记表》。
9、确定选调生、选聘生名单。由各考察组根据人选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和素质,提出拟选拔的初步人选名单。选调生、选聘生名单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与有关部门研究后确定。
10、公示。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委托有关院校对拟选调、选聘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可以向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也可以向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反映问题。对查实不适合作为选调生、选聘生的,及时进行调整。
11、录用和聘用。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向有关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发出选调(录用)和选聘通知,有关院校会同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相关手续。党政类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法院、检察院类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委托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与选聘生签订聘任合同。
12、派遣纪律。各院校应严肃毕业生就业派遣纪律,选调生、选聘生名单确定以后,必须服从组织选调和选聘,未经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同意不得改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