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目的国进口关税,做形式发票的时候让我做两份,一份是实际货物的金额,比如说$1600.00,另外一份是$1000.00,给清关用。
这样会不会有问题?
那么我做C/O 是按照低的做还是实际货物金额做?
这样有没有风险?
关于你客人所说的两份的商业发票:
1.之所以要求做一份价格不一样的商业发票,是因为他要用低价的发票来减少关税.所以你按照他的要求做就OK 了。但是收款按照原定发票收取就可以了。
2.他让你做两份发票的用途,一份(低金额发票)是用来清关用的,另一份(实际价格)是用来作为你们最终协定的具体体现,是约束彼此双方的单据,所以这一份仅仅是用来给你的,不属于流通单据,至此你的CO应该和低金额发票完全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