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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造假就业协议怎样让"被就业"得以发生(2)

时间:2009-07-28 06:27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学者 点击:

  记者问他为什么当初签协议时没有拒绝,离校之后却发帖曝光,他回答说:“我个人不知道要签假协议,只知道要交钱。而且,我曝光质疑的是被假协议抬高的就业率。”他反问记者,“不知情被就业和自愿被就业有区别吗?”

  7月24日,记者来到西北政法大学,校学生处处长李玉朝、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赵冬冬毕业前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程亚冰、辅导员党振峰等接受了采访。

  据他们介绍,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是:学校先把就业协议书发放到学生手中,然后由学生去落实就业单位,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两方签字盖章后,院(系、所)和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最后签字盖章,“我们经过比对笔迹,确认赵冬冬的就业协议书是由他的同学李明代签的。他们还交了托管费,怎么可能不知情?”

  记者追问,“即使赵冬冬知情,就业协议这么重要的文档,同学能代签吗?如果是委托,不需要出具委托书吗?”

  “李明代签了字,那么,用人单位是谁去联系的?公章由谁去盖的?是李明,是赵冬冬本人,还是另有其人,或者就是学校代办的?”

  面对记者的提问,老师们沉默良久。

  辅导员老师被学校处理

  随着赵冬冬帖子的发表,“被就业”一词迅速蹿红互联网。

  7月23日晚,记者见到了瘦瘦高高、略带几分腼腆,已在西安开始工作试用的赵冬冬。

  “我平时很爱上网,属于那种喜欢在网上写一些东西、发发牢骚的人。”赵冬冬向记者这样解释他当初发帖的初衷,“此事一度发展为我和学校之间的对立,对此我深表遗憾。从开始到现在,我都没有主动公开过个人和学校的信息。”

  7月24日,西北政法大学在其校园网首页贴出“关于我校毕业生赵冬冬同学‘被就业’一事的说明”,认定赵冬冬的就业协议是其为了将人事关系和户口落到西安,委托同学代签并办理了人事代理。赵冬冬所在学院辅导员未尽到认真审查义务,未发现其所签单位没有注册。因此学校决定对辅导员做出严肃处理:令其深刻检查,同时校内通报批评并调离辅导员岗位。

  学校在出具的声明中这样解释:“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学生毕业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派回生源地人事部门,但赵冬冬为了将人事关系和户口落到西安市,曾在辅导员老师处进行过咨询,辅导员老师详细解释了有关政策规定,认为只有办理人事代理方可实现将人事关系和户口落到西安市的目的。随后,辅导员老师与某人事代理部门取得联系,并帮助找到一家就业单位,赵冬冬委托本班同学在人事代理框架下与这家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

  协议造假:为学生“落户”,还是为抬高就业率?

  “近几年,常有人才中心与学校主动联系,为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学生们还会比较各家人才中心的收费情况,然后进行选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西北政法大学老师介绍说,“西安的落户政策比较宽松,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只要在西安城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的都能落户。所以,那些希望落户西安,但又暂时没有找到就业单位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就先与人才中心签订协议,单位由人才中心负责安排。反正学生也不会真的去报到,那些单位到底叫什么,是什么情况,也就没人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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