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起我在一家单位工作但是公司一直拖着没有签合同,现在签了,但是合同是从今年11月开始,那之前的11个月怎么算呢?而且还要再试用期六个月。现在我还在那家公司工作,请问我以后如果辞职了,还能跟他们打官司要求赔偿吗?而且之前的11个月都没有帮我付保险和交公积金。
入职之日起就算合同不签其劳动关系也己成立,自08年一月份起入职满一个月未签合同者,公司向劳动者一个月需支付双倍工资,合同签一年的话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签三年的话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社保也可要求公司给予补缴,如果和公司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可向当地劳动局申诉。你手头需准备有效的证据,比如工作证以及能证明你在公司就职的其它有效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