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鬼”大家听得多了,现在又出现了“走场一族”,不过这里所说的走场并不是说舞台上那种走场作秀,而是指那些在住宅小区和一些超市卖场外租下场地摆摊卖货的人,他们有的卖衣服、有的卖厨房用品、有的卖家居饰品。虽然同样是“走”,但她们有自己临时的铺位,不用担心被驱赶,可有了铺位又并不是死守店铺,生意不好随时可以换个地方再起炉灶。用走场族人朱小姐的话说,“我们是集合了走鬼和店铺经营的优势,变身富有特色的走场族。”
去年十一月,朱小姐看到自家住的小区楼下周末有场地出租,工作比较清闲的她拉来闲赋在家的朋友想一起试试租个帐篷卖点东西,“一天租金一百左右,我想先租一次试一下,如果不好卖就不租了,损失也不大。”但卖什么好呢?朱小姐想到家里有小孩,如果卖童装的话,卖不出去也可以留给自家小孩穿或者送人。于是就和朋友进了一批童装在小区楼下租帐篷卖起来。本来是为了试探一下,却没想到第一次卖,营业额就达到2000多元。
朱小姐觉得这个生意值得一做,但就在同一个小区,面对客户都是同一批人,生意可能不会像刚开始那么好。就在这个时候,有专门到处包场出租的人来问她愿不愿意去别的地方租场地卖童装。朱小姐这才了解到,原来这种摊位可以流动经营,用行内的话,这就叫做“走场”。就是去不同的地方租场地卖东西,一般在小区里或是一些大型超市和商场外,目前这种小本经营的模式在广州已小有气候。“这也算是小本创业。”抱着这种想法,朱小姐开始了她的走场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