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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村官创业

时间:2009-12-31 01:08来源:今日磐安 作者:胡妙良 点击:

  日前,县委、县政府决定自今年12月份起,在落实“大学生村官”五类社会保险的基础上,统一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险,此举为“大学生村官”解除了农村工作中意外伤害的后顾之忧,也使他们能够安心基层并大胆开展工作。

  据悉,“大学生村官”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按照月薪酬1100元的12%办理,由县财政和个人每月各缴纳132元;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标准按照每人每年170元的标准参保,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责。参保后,由于意外伤害引起的门诊或住院医疗最高补偿费每年可达1万元;住院津贴为每天60元,最长180天;由于意外伤害导致死亡或高残最高补偿费可达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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