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法律层面上的合理碰撞,不少企业曾经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辛辛苦苦积累下来的无形招牌轻而易举地被别人“顺手牵羊”了。也许经历的不同,对知名字号认定工作的感悟也有所不同。不过,无论是因为前车之鉴,还是因为未雨绸缪,积极参与字号的保护,能够让企业走得更远。
实例一
“香雪海”:字号被别人“傍”也很痛苦
在第二批申请苏州市知名字号的企业中,苏州香雪海饭店很积极。刚开始不知道,所以没赶上第一批,不过在第一批知名字号还没评出来的时候,香雪海饭店就已主动提交了下一批认定申请。对于字号的保护,由于吃到过苦头,香雪海饭店总经理顾忠明是颇有感触。
苏州香雪海饭店已经开了十几年, `“香雪海”这个牌子在苏州市民的心目中也得到了一定的认可。不过,这饭店名声响了,被人“傍”的概率也就大了。据顾忠明介绍,现在苏州大市范围有3家不属于他们的香雪海饭店,在外省还有两三家,这给他们带来了不少的麻烦,有不知情的消费者甚至把对那些香雪海饭店的投诉电话打到他们那里去。
对于苏州香雪海饭店来说,由于被别人注册在先,在上个世纪中期,企业并没有注册到“香雪海”餐饮类商标。一方面,不能把自己的字号注册成商标,另一方面又不能阻止其他企业使用自己的字号,顾忠明比一般人更能够理解申请知名字号的意义。为了企业品牌的更好发展,据说,几个月前,香雪海饭店花了几十万元,把“香雪海”商标买了回来。
实例二
“小吕宋”:实惠立竿见影
“小吕宋”这个牌子至今已经71年了,作为首批通过苏州市企业知名字号认定的少数几家老字号企业之一,被冠以了“知名字号”的头衔,这给“小吕宋”带来了立竿见影的实惠。
2007年10月,“小吕宋”在高新区绿宝广场开出了第一家加盟店,不过,按照2007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国务院通过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但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