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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新公司需要注意的细节(5)

时间:2009-04-29 19:35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3、额外税收负担筹划

  额外税收负担,是指按照税法世界创业实验室(elab.icxo.com)规定应当予以征税,但却完全可以避免的税收负担。本文主要谈论与会计核算有关的三种非正常税收负担。

  (1)、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增值税(或营业税)应税项目适用不同税率的,应当单独核算其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从高适[FS:PAGE]用税率;

  (2)、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3)、对纳税人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对于额外税收负担,纳税人可以通过加强财务核算,按规定履行各项报批手续,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认真作好纳税调整等方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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