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些规范举措,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赞赏。他们说:“在线下,制假售假者往往可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或者干脆匿名行事。但在淘宝网上,由于相对完整的注册信息以及完善的注册流程,绝大部分售假者都会留下或多或少的痕迹,查处起来相对也方便一些。”
不能苛责电子商务平台
“现在大多案例都证明,电子商务网站只是提供一个交易平台,让网站来承担销售侵权盗版的无限责任是不公平的。但是网站应当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网站明知或应知这个平台销售的商品是侵权盗版的话,就应当承担责任。”王自强这样评价网店出售盗版的现象。
他表示,早在几年前,浙江省版权局和杭州市版权局已经就约束网上侵权盗版行为,帮助淘宝网建立了一套规范、合法的工作制度,这一制度还在不断健全中。针对今年出现的几起通过淘宝网销售盗版的案件,国家版权局和浙江省版权局已经对此事作出了相应的处理。淘宝网作为全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主观上并不希望违法事件的出现,但是客观上出现了,说明淘宝网的防范机制有待加强,需要加强制度建设。他说:“现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有数以亿计的个人用户,要做到对每个个人用户都进行审核是不可能的。但是,对企业用户进行准入审核还是可行的。如果做好前置审批,完善了准入制度,就会大大降低侵权盗版和假冒的风险。当然,只能说降低,因为在任何正常的商业活动中都有可能出现问题,这与销售渠道平台没有直接关联。”
浙江省社科院一位专家也认为,打击网络假货的根源不能仅靠网上零售平台自身实施的各种打假方法,而要从根本上破除假货的现实渠道,不仅要把关注点放到终端销售环节上,更应该从制假源头开始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