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中组部、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对大学生“村官”三年后的去向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一是鼓励担任村干部;二是推荐参加公务员考试;三是扶持自主创业;四是引导另行择业;五是支持继续学习深造。面对各种去向,大学生“村官”又将如何选择呢?调查中,对“三年后您的首选的去向”的回答,高达75.4%的大学生“村官”选择报考公务员,仅有16.6%选择留在农村继续当“村官”,还有2.7%选择考研,5.3%选择自谋其它职业。一些大学生“村官”认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公务员岗位都以基层经验作为重要条件,我们3年的基层工作经验,某种程度上增加了报考公务员的砝码,与刚毕业的大学生相比将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从调查情况来看,三年后,选择继续留在农村的大学生“村官”只占极小比例。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村官”只是将“村官”作为一个比较有保障的过渡,内心深处期待着“跳农门”。不少基层干部也认为,“人往高出走,水往低处流”,大学生“村官”留不住,迟早是要走的,有的甚至还因此对他们不放手、不压担。我们认为,从大学生“村官”个人的长远发展来看,期望他们留在农村不太现实,也不可能,而要按照中央的有关政策规定,让大学生“村官”合理有序地流动,从而建立起大学生“村官”既“下得去”又“流得动”的机制,使选聘大学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能够健康地进行下去。

关心眼前,还是谋划长远?
“当人才使用,当子女关爱”,是泰州市镇村干部关心大学生“村官”的真实写照。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前,对农村情况缺乏了解,对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更是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为了让大学生“村官”迅速成长成才,担当重任,泰州市各市(区)采取多种形式,对大学生“村官”进行帮带培养。一是创新机制多帮扶。各地建立了“三带一”导师培养制度或者“4+1”帮扶机制,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多个方面予以指导帮带,促其健康、快速成长。二是交办任务多压担。各地均适时地安排大学生“村官”参与到一些中心工作,让他们接受锤炼,积累经验。三是组织培训增见识。多渠道积极组织大学生“村官”参加教育培训,增长知识、拓宽视野、增强本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