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区县(自治县)资格复审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建制村的,其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乡镇教师岗位的,其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乡镇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其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行业特殊要求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派资格。复审和体检工作一并进行。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组织谈话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牵头组织相关区县(自治县)对口部门、报考人员所在高校或单位,对其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写出面试考察意见,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结论。对面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派资格。
(七)调剂
选派名额因报名不足或笔试、资格复审、体检、面试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人选。具体调剂办法为: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拟调剂岗位,考生按调剂岗位的要求申报,一个考生限报一个调剂岗位。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分别对申报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人选(考生报名时报考建制村,调剂时申报乡镇教师、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得分为准。下同)。调剂后仍有缺额,可在报名时填写服从调剂意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组织安排调剂。调剂人选须按前述规定进行资格复审、体检、面试。
(八)公示
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按《简章》规定,牵头组织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统一公示,同时在重庆党建网(网址:www.cqdj.cn)、重庆市教委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edu.gov.cn)、重庆志愿服务网(网址:www.zycq.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分别受理所牵头组织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的相关情况反映,并负责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应回复反映人。
(九)派遣
公示结束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派的,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分别填写统一印制的通知书,将选派大学生派遣到各区县(自治县)相关部门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