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截止2010年7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教师岗位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符合《2010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一览表》(附件1)所列相关条件;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派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笔试、资格复审、体检、面试考察、调剂、公示等程序进行选派。
四、选派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13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cqhrss.gov.cn),按《2010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网上报名流程》(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调剂的意愿。
(二)资格初审
由重庆市相关区县(自治县)组织部、教委、人事局、团委根据报考人员网上填报材料,对照选派范围和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三)笔试
笔试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于2010年2月28日举行。根据报名情况,在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详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其中报考建制村的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报考乡镇教师、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100分。
2010年3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市级相关部门,按主城区、“两翼”区县、“一圈”内其他区县三个区域分别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届时可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选派专业岗位指标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当进入复审的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2010年3月30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安排。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领到学历学位证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0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登记表》(附件3,请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行下载),其中,现仍在重庆市基层岗位服务的2009年参加“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大学生须持招募协议书,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建制村的,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组织部、团委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乡镇教师岗位的,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教委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乡镇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派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