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商自救孤掌难鸣
其实,要解决网上交易的信用问题,单靠像淘宝这样的企业孤军奋战恐难实现。
首先,在网站技术上,目前还很难实现精确检测防控。此前就曾有卖家发帖讽刺淘宝这套自称查处正确率达到99.99%以上的诚信自查系统:“准确性也太高了吧,居然把我店铺弄出了15页的涉嫌炒作的信用!”
其次,从淘宝推出的这剂“猛药”来看,谁也不能保证“药到病除”,而只要是药就会有一定的副作用,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必然会对卖家造成冲击,影响网上交易的积极性。初级卖家杨燕就表示,“淘宝这样做是要踢开小卖家鼓励大卖家了”,她觉得现在淘宝上排在前面的都是商城卖家的商品——商城卖家舍得花钱做广告,商品的成交情况和浏览都高,这都让其商品的排名靠前。“像我这样的小卖家是没有什么出头的机会了!”
再次,从大环境说,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还不健全,相关举措很难落到实处。除了将信用和交易记录挂钩,网购的信用体系还应包含很多其他内容。比如,出台电子商务法,明确监管部门,以便对网购进行长效全面的监管。再如,把网购个人信用记录与真实社会的个人信用体系挂钩,这些都将对网络诚信经营起到积极作用。
最后,我国的立法、监管在这方面也是空白,直接影响到相关纠纷和问题迟迟得不到根治。淘宝负责人就曾尴尬地表示,目前还没有一条法律,可以支持淘宝网等平台网站直接对炒作者进行打击。对于刷钻公司能进行的处罚,法律唯一能依靠的竟然是“超范围经营”。这样造成的后果是,淘宝虽然处罚了虚假信用的网店,但就如同只打击了伪钞使用者,而放过了伪钞制造者一样,炒信黑色经济仍然难以根除。
企业自查不治本亟待立法
还在诚信自查伊始,就有嘲笑的声音提醒说:淘宝只是运营一个商业平台的企业,不管你对这个平台拥有多大的权力,你不是政府。但也有业内人士从另一个角度考虑,淘宝作为一个交易平台,并非网购行业管理者,让淘宝公司来承担建立互联网全部信用体系的所有责任,并不合理。
淘宝网负责人也曾明确表示,希望通过与政府、专家等社会各界的合作,尽快推动针对“炒信”等行为的管理办法出台,以促成外部监管,从而为整个网络零售行业提供法律保障。
所幸的是,面对网购交易频惹纠纷以及监管缺位等状况,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已经开始正式介入,广东和成都率先将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纳入工商职责范围。广东工商部门今后除了对网店证照、商品质量、诚信经营、退换货制度等进行监管,还将承担网络市场行为、交易行为、服务行为等的监管职能,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为消费者维权的层面上。此举无疑将有助于推进网购市场的规范化、合法化发展。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纳入工商职责范围或许将成为我国网购行业管理新的转折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