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淘宝客”,就是通过以个人或者网站为平台,帮助淘宝的卖家推广商品,成交后按照效果获得佣金的人。之前曾经叫“淘客”,自多2009年1月12日起,正式更名为“淘宝客”。“淘宝客”在全国各地并不鲜见,但在东莞还是一个新鲜的事物。日前,记者辗转联系上一位在东莞从兼职到专职的“淘宝客”——杨建强。

最高佣金可达商品成交额50%
杨建强之前在东莞经营一家购物的网站,也做过网店装修之类的“活”,但从今年7月份起他最终选择了“淘宝客”这个行业。究其原因,杨建强告诉记者,主要是自己既没有货源,也没有资金,也不可能花很多时间去打理它,所以就选择了这种最“偷懒”的赚钱方式——“淘宝客”。
“消费者进入一个个网店,他们看到的只是单一品种的商品,或者是服装,或者是玩具,或者是化妆品。而我的网站做的‘淘宝客’,就像是一个大超市,是综合性购物。消费者可以在这里一起购买多宗不同种类的商品,从而省下邮费。”
佣金与卖家的让利有关,一般在10%-20%左右,低的也只有1%-1.5%,高的甚至可以达到50%。只要有人在杨建强的网站看中了商品并成交,他就能从卖家处赚取佣金,无须投入成本,无需承担风险,最高佣金可达商品成交额的50%。
“以前虽然在做购物网站,实际上盈利不太稳定。‘淘宝客’这个行业起点低,只要有网络为平台,挑选质量好、有信誉的产品,通过网络成交即可赚钱,不需要花很多的精力。只要用心去做,一定能从这个行业中淘到一桶金的”,杨建强告诉记者,在淘宝上做“淘宝客”的人成千上万,一个月拿几千、上万,甚至几万的也不在少数。与从事其他行业相比,做“淘宝客”需要的时间不多,只要把网站做好了,再做做宣传和推销就行。等有了一定量固定的消费用户群体之后,也不需要多少宣传的费用,就可以坐享其成了。
三个月做成400多宗生意
杨建强笑着告诉记者,在刚刚接触这一行业的时候,由于还不很熟悉“淘宝客”的运营方式,第一笔生意就是他自己做出来的。他通过自己的网站,购买了淘宝网上卖家的一张电脑桌子,价格是50多元钱。成功交易并付款后,他惊奇地在自己的“淘宝客”账户上,看到了卖家返回的10%的提成——5元多。虽然很少,但这是他通过“淘宝客”得到的第一笔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