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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合伙创业贷款可达50万

时间:2009-10-22 22:29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廖嘉明 点击:

  昨日, 深圳市最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出台,以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

  新办法扩大了贷款的对象和贷款的额度,合伙创业最高可获50万元的贷款,另外,将对小企业贷款进行贴息,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文/记者廖嘉明

  贷款对象范围有所放宽

  根据广东省团委此前调查,大学生“创业中遇到的最大两项问题”中,“资金不足”和“合作伙伴难找”高居榜首,分别达到了32.38%和19.23%。

  根据新办法,小额贷款的额度将得到提高,首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个人贷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的,按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人人均10万元的标准累加,但贷款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新办法在贷款对象范围上也有所放宽,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的深圳户籍人士,包括登记失业人员、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农转居失业人员、归国留学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以及残疾人。

  2年贷款期限后,经营项目良好,还贷能力也高,借款人可申请贷款展期1年,也可申请第二次贷款,贷款额度仍按上述标准执行。

  个人申请 或可全额贴息

  考虑到创业初期资金的困难,利润较少且需要一定的项目运作的积累。新办法规定,个人首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可获财政部门的全额贴息。第二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或再获50%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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