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便利条件,辽宁省准备设立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选取一定数量的有创业意识的大学生代表进入中心“孵化”,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实践场地。
●湖南:助大学生做小老板,创业3年内免交三类费用
据了解,湖南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三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对自愿到湘西地区及县级(含县级)以下基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展期不贴息。
《通知》还要求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高校毕业生专门服务窗口,提供免费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大学生想做小老板,可由相关部门组织参加“创办你的企业”(SYS)创业培训班,并提供创业项目、开业指导、融资服务等配套服务。培训合格的学员将纳入创业服务体系,得到项目开发、专家指导、小额贷款等一揽子服务。
●福州:1000万元助大学生创业
2006年,“福州大学新楚大学生创业助力工程”正式启动,该工程由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州大学、福州福大自动化有限公司联合实施,自动化公司董事长陈新楚先生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创业投资。
据介绍,该省组织专家为大学生提供免费创业培训,目前已有1784名本科生、研究生报名参加创业培训班。培训后,将挑选150人参加企业基础管理、财务控制等实务培训。实训阶段,福大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将设立创业实验室,选派科技管理和技术人员为这150名大学生设立一个创业项目库。创业团队或个人进行创业前的模拟运作,同时由相关专家结合创业计划、市场前景,对各创业团队或个人集中培训或个别指导。最后再根据团队的表现,由自动化公司确定创业投资项目,给予每个创业项目8~10万元首期资金支持。
●海南:高校毕业生创业可免18项收费
海南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从2006年~2008年,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除按国家规定免除有关收费项目外,同时还可以免交有关省政府、省财政和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费用。
这18项全额免交收费项目包括:个体工商注册登记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及变更登记费用;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工本费、培训结业证工本费;绿化费、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和城市占道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