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开网店,能领到200元每月的社保补贴。这事在杭州上城区传开了。不仅开网店,如果你在家从事网站建置、远程教育、网络商店营运等等,只要在家就业的,都能享受到这个政策。这是上城区在全国首创的居家就业政策。
9月23日,在杭州市上城区政府网站,发布了相关的居家就业补贴办法,其中规定对网上开店、网站制作等进行每月200元的补贴。但如何给予居家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文件并未做出详细规定。
办法规定,自2009年7月1日开始,凡上城户籍并已办理失业登记,符合五项规定并经该区劳动保障局复核和区财政局核定,可获得居家就业社保每月补贴200元。《钱江晚报》缓引上城区劳动保障局李主任的话说,出台居家就业政策是为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规范居家就业政策。居家就业是指通过在家(主要)完成工作、获得收入的,主要包括网站建设、多媒体网站制作、自由创造、创意工作室、远程教育、开网店、生活服务、手工编织、维修等。这些人只要户籍在上城区并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又不符合杭州市灵活就业优惠政策,都可以申报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的社保补贴。
区劳动保障局制定《上城区居家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就业再就业和大学生创业工作,拓宽就业渠道,深化就业扶持,区政府制定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居家就业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对居家就业人员实行社会保险补贴。但如何给予居家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文件并未做出详细规定。近期区劳动保障局根据文件精神,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了《上城区居家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办法》。
办法规定,自2009年7月1日开始,凡上城户籍并已办理失业登记,在家从事网站建置、多媒体网站制作、自由创造、创意工作室、远程教育、网络商店营运、生活服务、手工编织、维修等并获得收入的人员,符合以下五项规定并经区劳动保障局复核和区财政局核定,可获得居家就业社保补贴:①获得确认的居家就业人员,可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得到上城区居家就业社保补贴。②申请成为居家就业人员,可持本人户籍证明、《杭州市失业证》和从事居家就业的相关证明资料,在街道劳动保障站提出申请并填写《上城区失业人员居家就业申报表》。③凡签订了《上城区居家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协议》的居家就业人员,协议期限视为就业期限并记入杭州就业事务管理系统。④居家就业人员应按季向户籍所在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如实报告居家就业的工作内容和劳动收入、社会保险参保等情况并填写《上城区居家就业人员情况表》。⑤协议期满、中止或解除后的1个月内,居家就业人员可凭签订的协议,领取居家就业社保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