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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3G无线上网卡诈骗事件的真相(2)

时间:2009-09-28 23:05来源:互联网 作者:学者 点击:

  7. 2009年9月中旬,淘宝开始联系已经在淘宝网上投诉的买家(那没有投诉的呢?),表示买家之前所举报的卖家确实有问题,但“由于卖家帐户中的保证金不足”,只能给买家20---100元不等的赔付。(我还真没见有超过100的。),更有甚者,淘宝客服表示:“由于卖家帐户中没有保证金了,不能进行赔付”,然后就撤消了买家的投诉。所有的买家对这种处理结果均表示强烈不满,并开始以各种方式进行维权活动。

  由于此事为全国性的诈骗,受骗人数多(不少于500人)、范围广,涉案金额巨大(约在百万),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不仅让很多信任淘宝信任电子商务的买家受到了经济上的损失,而且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3G市场的正常运营都也有很大的冲击。

  同时我们对各地公安部门对这个事件的态度表示失望,也许是因为相关立法不完善,他们在立案、办案的过程中无法可查、无法可依。还有一个是因为此事为全国性的诈骗,骗子和上当的买家遍及全国各地,各地执法部门协调工作进行调查取证也许很困难。对此,我们表示理解,但这不能成为骗子们逍遥法外的理由,我们希望能够有强有力的措施来打击此类的违法犯罪行为。

  淘宝的处理态度更让我们广大买家彻底寒心:首先是对非法物品的销售监管不力,允许UIM复制工具等在淘宝上随意买卖;其次在骗子们申请淘宝的“消费者保障计划”和“淘宝直通车”时对卖家和卖家所售商品的审查不够严格(也许是真的只顾收钱了),为骗子们大肆宣传,成了骗子们行骗的帮凶;再者,在事情逐渐暴露出来的初期,淘宝对问题的严重性并没有正确的认识,客服只是敷衍受骗的买家,并且删除了买家们在“诚信防骗居”中揭露骗子的帖子,使骗子还能继续行骗,又一次充当了骗子们的帮凶;第四,淘宝在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以“卖家帐户中没有保证金”和“卖家帐户中保证金不足”为由,拒绝进行赔付,或是赔付很小的金额,并单方面撤消了买家的投诉。

  淘宝作为一个市场份额最大,年销售额高达999.6亿元(2008年数据)的C2C平台(当然现在淘宝的重点放在了能赢利的B2C,比如淘宝商城,但淘宝是做C2C起家的),首先应该讲诚信,诚信是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根基,其次,其对社会应该有一种应有的社会责任感。淘宝自己也不能否认的是:现在淘宝上类似的诈骗非常多,而淘宝并没有一个有力的制度来避免这种事情。同样,在发现诈骗之后,淘宝首先要做的也不是逃避责任,而是履行自己“先行赔付”的承诺,主动联系相关执法部门,一起将骗子绳之以法。淘宝作为交易的中介,同时掌握了买家和卖家的所有资料,如果淘宝主动报案并向公安部门提供自己所掌握的资料,相信破案也不是很难的事。但很悲哀的是,目前来看淘宝放任骗子们横行,并没有承担起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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