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岗年内安置5000人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街道社区从事公共服务,09年计划安置5000人。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公益性岗位进行1至2年的工作锻炼,工作期间将由天津市就业资金按照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工资补贴,并给予五项全额社会保险补贴。今后考取公务员、进入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公益性岗位工作年限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零出资”也能自主创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允许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为零,对创办民营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免收管理类、登记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提高贷款额度,高校毕业生创业初次贷款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还款期限由2年延长至3年;在各区县选
择1所有一定土地面积和建筑规模的学校改建为创意创业园,免费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经营场所。
持服务卡享免费职业介绍
实施“1123”服务工程,毕业学年在校生每人可得到1张就业服务卡,享受1次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免费接受2次职业指导和3次职业介绍;开设高校毕业生专门服务窗口,提供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求职登记、存放档案“四免”服务;重点开展“十百千万”系列就业服务活动,即开设10场就业创业政策专题讲座,举办100场招聘会,组织1000家企业进校园招聘,为1万名高校毕业生推荐就业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