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毕业生见习计划
按照国家“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从2009年开始,3年内石市每年将新增省级“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0家左右,新增市级“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5家左右,各“见习基地”年均接纳见习毕业生不少于50人。见习对象重点是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地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专项基金促自主创业
市政府建立500万元“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基金”。石市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发给《自主创业证》。在石市办理小额贷款、工商登记和税收业务时,凭此证可享受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费用;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石市将创建高校毕业生创业园,支持孵化创业等。
援助特困毕业生
凡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石家庄市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半年以上未就业的,为特困毕业生就业援助对象。市县两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三支一扶”、“毕业生见习”等项目要优先录用特困毕业生。
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半年内未实现就业的,从第二年1月份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