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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自主创业法律应先行(2)

时间:2009-09-06 03:38来源:www.studentboss.com 作者:学者 点击:

  范愉教授认为,大学生创业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在应用法律时,应该遵循“事先”和“及时”两条原则。“事先原则”是说,在进行经营活动时,比如最常见的签订合同,最起码要了解合同法的有关内容;同时,要向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如果可能,还应该询问更多的人士,以求获得最完整的解决方案;在出现了法律问题或经济纠纷时,首先要冷静,在完全了解法律的规定之前,不要用法律以外的方式解决,以免错上加错。

  “及时原则”是说,出现了问题后,不要认为自己是弱者,而忽略了自己事先应有的防范和事后应当采取的及时补救措施。”她还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完善的法律环境是公平竞争、合法经营的重要前提,遵守法律是进入市场的最基本的游戏规则。

  法律意识教育不可或缺

  在有关创业的种种指导资料中,绝大多数是指导大学生突破知识、经验、心态、创新能力、资金问题等众多限制因素,而对于创业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却很少关注。

  对此,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王向前副教授认为,应该从多方面加强创业与法律问题的关注和研究,加强大学生创业的法律意识教育,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创业的法律环境。在鼓励大学生创业的同时,进行创业安全意识教育则尤为重要。

  他认为渗透创业法律问题的切入点有很多:在教授《法律基础课》课时,可以根据学生关注的就业或创业热点,增加案例的分析,强化学生就业和创业方面的法律意识教育;大学生创业大赛也是加强创业法律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不从法律或其他实践的角度评价其操作的可行性,仅从创意、发明等技术层面评价创业设计的内容,这样的大赛无异于“纸上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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