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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借款合同后 先发资金一万元

时间:2009-09-03 23:49来源:洛阳晚报 作者:陈小伟 点击:

  签订借款合同后,通过审查就能先期拿到1万元启动资金实施门面租赁和装修,两个月内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其余资金一次性发放,这对刚出校门想创业的的大中专毕业生来说是个好消息。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出台新政策帮助有创业需求的大中专毕业生和转业退役军人实施创业计划。

  新政策规定,毕业2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和转业退役军人,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拥有洛阳市常住户口即可报名申请。当然,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也在此范围之内。

  申请时须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大中专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转业退役军人须提供毕业证和退役证等有效证件。经过申请、审查等手续,贷款申请人即可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对于符合贷款条件者最关心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问题,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可按照人均5万元合理确定贷款规模,总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中央财政全额贴息;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可展期2年(展期期间不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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