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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拾获银行卡随意输密码取26万元被定诈骗

时间:2009-09-02 01:05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陈翔 点击:

  前天,广州萝岗区公安分局侦破一宗利用他人遗失银行卡诈骗现金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追回事主损失的现金24万元及物品一批。拾获他人的银行卡应主动交回银行或公安机关,如擅自提取卡内现金,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刑事处罚。

  本报讯(记者陈翔 通讯员杨南翔)前天,广州萝岗区公安分局侦破一宗利用他人遗失银行卡诈骗现金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追回事主损失的现金24万元及物品一批。

  8月27日,萧先生在萝岗区青年路某银行提款机使用了银行卡后,将银行卡遗留在柜员机里。王某(男,23岁,湖北枣阳人)发现该银行卡后,直接将5万元转入了自己的帐户。次日,王某尝试用拾获的银行卡随意输入密码,居然密码正确!王某又将该银行卡里的21万人民币转到了自己的名下。在随后的几天里,王某多次从转来的金额中提取现金共24万元,另外还购买了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等物品。

  王某帐户的异常交易情况引起了银行的注意,8月31日,当王某再次来到银行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及时报警。萝岗区公安分局夏港派出所和经侦大队警员立即扣留了王某,并对其进行审查。经审讯,王某供认拾获他人银行卡并冒用他人身份进行诈骗26万元的犯罪事实。

  萝岗警方立即赶赴位于东莞王某的住处和公司,将相关账款和赃物全部追缴归案。目前,萝岗警方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王某进行立案侦查。

  警方提醒,在银行柜员机操作时,一定要记得取回银行卡,一旦发现遗失立即与银行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挂失手续;可做消费卡使用的银行卡要设置消费密码和消费限额,以免在银行卡被盗后造成更大的损失。拾获他人的银行卡应主动交回银行或公安机关,如擅自提取卡内现金,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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