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去年4月,犯罪嫌疑人黄某和代某以四川黄鑫高能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中航南方机械化海南工程局西南分局的聂某签订了在都江堰市蒲阳镇工业园修建平场土石方工程的协议,收取10万元钱。
据了解,去年4月,犯罪嫌疑人黄某和代某以四川黄鑫高能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中航南方机械化海南工程局西南分局的聂某签订了在都江堰市蒲阳镇工业园修建平场土石方工程的协议,收取10万元钱。随后,聂某又将该工程分包给了受害人简某,并收取了简某劳务保证金16万元。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工程应该在去年6月左右开工,但是四川黄鑫高能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迟迟没有回应,一等就是3个多月,简某终于有所察觉,立即向都江堰经侦大队报了案。通过侦查,办案民警查出四川黄鑫高能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系非法注册,所谓的在都江堰市蒲阳镇工业园修建平场土石方工程也是凭空捏造的。
据侦查民警介绍,四川黄鑫高能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是犯罪嫌疑人通过中介注册的,仅花了2万元中介费,但他们谎称公司注册资本为188万元,且拥有银行1.9亿的资金支持,这就是他们进行诈骗的重要筹码。
民警先后设伏,在成都和北京将嫌疑人黄某和代某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