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热门标签 | RSS订阅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游客投稿 | 网友留言
用户名: 密码:

网上“黄牛”疯炒奥运门票(2)

时间:2009-03-24 01:24来源:今视网 作者: 点击:
  

  ●法规

  ■奥运会门票不得高价倒卖

  奥运门票到底能不能转让?如何转让才是合符法律规定?记者就此事致电北京奥组委票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奥运会和残奥会开闭幕式门票通过北京奥组委书面批准并按程序办理后方可转让,且只能转让一次,转让方必须是原始购票人。转让后的票将换成新票,新票上对应的将是转让后的持票人的信息,当这些信息和持票人一一对应,才可以入场。比赛前两个月才会出票,票没到手不能进行转让,转让的具体程序细则目前还未出台。

  该工作人员表示,至于如何转让,虽是个人行为,但也必须依法转让。虽然奥运会比赛门票一般不可以退换,但可以合法自行转让。如果转让的是开闭幕式门票,必须经北京奥组委批准,并按照北京奥组委制定的门票转让政策办理有关手续。北京奥运票务中心将于2008年7月开始受理门票转让申请,至仪式开始前3天停止办理。其中,奥运会开幕式门票转让手续办理业务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4日,奥运会闭幕式门票转让手续办理业务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20日。北京残奥会票务销售虽然尚未启动,但有关开闭幕式门票转让政策将参照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开幕式门票转让手续办理业务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日,闭幕式门票转让手续办理业务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13日。北京奥组委表示,将不接受截止日期之后提出的门票转让申请。

  对于已经出现的转让奥运门票的情况,工作人员强调,非赢利性的门票转让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未付款的中签者,还不是奥运门票的拥有者,没有权利对奥运门票进行转让。“即使是付款成功的购票者,转让门票也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工作人员说,奥运会开闭幕式门票采用的是实名制,相关转让政策正在制定之中,一旦完成会及时公布。开闭幕式外的体育赛事门票转让也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高价倒卖。

  ●预报

  ■第二阶段售票马上开始了

  北京奥组委票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北京奥运会门票第二阶段销售工作预计在今年10月中下旬启动,没有中签的或者还想观看更多比赛的市民,可以在10月份的第二阶段继续购买,销售形式仍为预售,销售政策将变为先到先得,公众可以通过北京奥运会官方票务网站,通过奥运票务呼叫中心(952008)以及通过全国各地指定的一千家中国银行营业网点进行订票。这几个渠道都是以先行登记为准,不再进行抽签决定。此外,奥运门票销售还有第三阶段,就是从2008年4月到奥运会结束这段时间,销售形式为“实时售票”。(杨鹤立实习生宁云陈柯)

  ■相关新闻

  奥运门票付款情况可上网查询

  北京奥组委票务中心9月30日发布消息称,公众可以从10月2日起,在北京奥运会官方票务网站上查询境内(中国奥委会辖区)奥运门票中签结果和付款情况。

  据了解,从10月2日起,凡在第一阶段参与申购奥运门票的境内公众,可以通过北京奥运会官方票务网站(www.tickets.beijing2008.cn)查询第一阶段购票及付款信息。

  据悉,为保证公众的购票权益,北京奥运票务中心将适当延迟第一阶段购票人付款截止时间。没有成功付款的购票人在9月30日以后,仍可继续到北京奥组委指定的1000家中

  国银行门票代售网点支付票款。票务中心将根据近期付款情况,最终确定截止日期并予以公布。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