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与一家进出口公司签定了一份塑料产品加工业务合同,对方要求到他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办理见证,费用各一半,但律师说只收一家的钱,发票也只开给一家。因此我把钱交给了那家公司,由他代交我也就没有发票。那份合同上的产品加工图纸所标的工艺要求我联系了好多厂家都表示无法达到,权威部门也说按照目前国内的技术也很难达到,(基本上不可以)而且有厂家反映有很多单位遇到类似一样的产品加工业务都上当。他们主要是骗违约金,因为产品根本就无法达到他的工艺要求,因此到约定时间交不出产品的样品或样品达不到要求就必须赔偿违约金,还有,我连预付款或定金都没拿到。我该咋办?
从你所提供的我们理解不可能定对方欺诈,他是进出口公司,你们是专业加工的公司,对行业的技术你们应该比他们更了解,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合同目的开始就无法实现,解除合同来维护你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