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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房也可创业 可以在自己家里创业!

时间:2009-03-24 01:22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作者:栾璐 点击:
  

  今年刚从北京科技大学毕业的王晟并没有找工作,而是想把自己的临街的住宅改造改造,开一家专卖男装的服装店。他多次找到当地工商局要求办理营业执照,但是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王晟租住的民宅属于居住用地,如果要办理营业执照,则要派调查人员视察当地是否适合用作经商,还要经当地的业主委员会同意是否能将该住宅改作商业用途。

  王晟表示,“工商局负责办照的工作人员说我的房子是住宅,而工商局的执法人员也认定我的家是实体经营点。办照的话要遇上很大的困难。”

  两个多月下来了,王晟的服装店营业执照始终没有办理下来,最近他发现,事情似乎有了新的转机。

  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全方位支持创业者创业。根据《意见》,今后,国家将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业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同时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形成有效采集和定期发布制度,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

  《意见》还明确指出,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要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意见》的出台,对大学生来说一个利好的消息,大学生创业环境将更加宽松,相关的就业服务也会越来越完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崔生祥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希望一个好政策的出台能得到落实,切实给大学生带来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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