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一处临街平房一直作为商业用房出租。最近政府要拆迁。请问我们可以要求按底商补偿吗?有这样的政策吗?谢谢!
你好!不可以!拆迁补偿是按评估价进行的,而评估,房屋的使用性质是一个重要因素。既然你说拆迁补偿是按评估价进行的,而评估,房屋的使用性质是一个重要因素。那我家的房子就是作为门面房使用的。也就是说使用性质并不是居住。也不可以吗?如果房产证上的使用性质是商业用房,或者实际作为门面三年(以营业执照为证明),应该按商业用房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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