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热门标签 | RSS订阅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游客投稿 | 网友留言
用户名: 密码:

怎样应对银行的商业欺诈?能提起诉讼么?

时间:2009-07-27 12:04来源:www.tjxumu.cn 作者:学者 点击:

  我是某商业银行的一储户,三年前储蓄时该行工作人员竭力推荐办理了三年期教育储蓄。当时,银行工作人员没有要求我出具任何证明,而且是用我妻子名字办理的。不料最近到银行取款时被告知国家税务总局、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了所谓教育储蓄“新政”,要求取款时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方能享受免税。但是,上网查询才知道,教育储蓄办理对象必须是在校学生(事实上“新政”出台前的《教育储蓄管理办法》对储户资格也是这样要求的)。也就是说,由于我的教育储蓄是用成人名字办理的,我根本不可能出具证明,办理伊始就注定了根本不可能享受免税优惠。显然,这是银行方面由于恶意揽储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是一种商业欺诈行为。请问,我手中的存单是否具有经济合同效力,我是否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该行承担我的利息损失(利息税)? 谢谢您!期待您的帮助!

  没有的/先生/你告不赢的/我就在银行工作的/这是很正常/你当时没看资料/我们就会抓住你这个空子推销我们的产品的/到时候再来一个补充规定就把你给玩了/我能够把死马讲活了/你信吗?这不算商业欺诈/而应该算推销技巧/先生/你应该先回家识字再来银行办事的。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