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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将公司应收货款据为己有是否属于一种经济犯罪行为?

时间:2009-07-27 11:44来源:www.tjxumu.cn 作者:学者 点击:

  受公司委托,员工去收客户的货款,他拿到这笔现金,并不交公司财务。经公司追问,他才讲已把大部分货款给了回扣。该员工这种做法能否视为经济犯罪?公司该如何要回这笔公款(金额超过10000.00元)?该员工应受到何种处罚?

  如果该员工将公司的货款据为己有(达到五千元以上),且拒不退还的,就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建议单位先跟员工沟通,让其退回货款,如果拒不退还的,可考虑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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