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我厂有近12万米卡丹黄面料交由东阳一家贴胶厂加工,因为是以前合作关系,没跟他们签文本合同,只提供面料样给他口头说了参照样品生产,我们又不很懂,后来大批量生产才发现面料在贴胶时出了问题,告诉对方为啥会有这种情况出现,他们也承认是上胶水的原因!可不可以要对方作出赔偿!
不管怎么说,双方都有责任。
没签合同是最大的错失,因为签合同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通过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的7个主要内容约束双方。所以购、销都必须有合同,按合同办事。
对于工厂,这样的大单出现问题,通过赔偿记取教训,以杜绝今后,也很必要。如果推向客观,抵赖推脱,最终断绝合作关系,对自己工厂也蒙受名誉损失和长远的业务上的影响。
所以需要双方认真谈,求得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