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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时间:2009-07-27 09:01来源:www.tjxumu.cn 作者:学者 点击:

  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和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 5 个以上的发起人,且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如果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可以少于 5 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发起人必须按照《公司法》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

  (二)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须的生产经营条件。

  (七)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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