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热门标签 | RSS订阅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游客投稿 | 网友留言
用户名: 密码:

广东江门:大学生创业就业获扶持

时间:2009-07-21 23:03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陈杰 点击:

  江门市近日出台《江门市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从7条渠道、7项措施、6大政策、6项补贴以及5种待遇方面入手,力促大学毕业生就业。

  选聘300大学生 担任村干部

  《意见》明确指出江门将从7条渠道扩大就业。其中除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的“三支一扶”服务外,还将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中小学任教,并选聘3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者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机构扩编 优先考虑大学生

  据《意见》要求,江门市还出台了具体的7项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包括鼓励国有企业吸纳本市高校毕业生;专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取消落户限制;机关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或扩编岗位优先招收高校毕业生;鼓励困难企业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稳定就业;鼓励民营企业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科研机构和企业科研项目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等。

  自主创业 3年免交登记费

  据《意见》,政府要鼓励大学生自我创业。对高校毕业生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可以实施注册资本“零首期”政策,其所创办的企业也可在其进行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免收2年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费用和各项代理费。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还可享受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政策,贷款额度为5万~8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或从事农林牧渔业,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劳动保障局就业科相关人士称,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招用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岗位补贴;另外,政府在毕业生创业成功后,还将一次性发放创业资助资金2000元。

  在促进就业方面,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企业分别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而对企业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则给予企业相应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成功介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含民营)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