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自主创业证》如有丢失,应及时向发证机构报失,不予补发。但可按中领程序重新申领,其办 证部门在《自主创业证发放情况表》和补发的新证上注明“补发”字样。
(9)对转让、出租、借用《自主创业证》的,由发证机构没收其《自主创业证》。用人单位或个人伪造、租借《自主创业证》骗取国 家优惠政策和资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 事责任。发证机构违反有关规定变 卖或滥 发《自主创业证》的,要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材料:
1、 办理个人独资企业需提供的证件
(1)到“工商”窗口领取并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3)《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地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协议)。
(4)《房屋租赁合同》。
(5)本人身份证及照片(2张)
2、 办理合伙企业需提供的证件
(1)到“工商”窗口领取并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3)《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地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协议)。
(4)《房屋租赁合同》。
(5)《出资权属证明》。
(6)《合同人履历表》。
(7)《执行合伙人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
(8)《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9)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及照片(2张)
四、办理税务登记所需材料
1、 工商企业开业核准登记通知书原件。
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4、 会计人员会计证及复印件。
5、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及复印件。
6、 房屋租赁合同(租房)或房屋产权证(自有)及复印件。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申请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材料及步骤
1、 提供材料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合理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贷款创业项目计划书。
2、 申请步骤
(1)自愿向创业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汇同相关部门对申请贷款担保的申请人的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
(3)由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的相关材料保送市担保机构。
(4)市担保机构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后,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将申请人的相关材料一并报送有贷款担保协作关系的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