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于10月经营牛仔裤,以前有过生意来往的一位商友现在做由梅婷代言的“缘份鸟”内衣省代,希望我能经销或代理,并可铺部份货品。我只有一个店面,如在经营牛仔裤的同时,划出一小块地方兼营“缘份鸟”内衣不知好不好?对营业及整体形象有无影响?望大家赐教。
首先斑竹有混合经营的思路是好的,但是选择的对象个人认为不是很好,现在混合经营的模式很普遍,就连一些品牌公司也会这么做,例如将服装与服装的配件一起混合起来,做为一个整体出售或者作为一个整体向消费者展现,但是他们绝不拿不是同一类的服装作为搭配对象向外出售,甚至就连不是同一种风格的服装做为一个整体向外展现,想我们做设计的也是一样,如果你设计的风格和公司的风格想违背,那么等待你只有两种结果。一是被公司炒鱿鱼(不关你多么的有才华,公司还是要忍痛割爱的)二就是公司看重你,另创一个牌子,让你尽情的发挥,你做混合经营同样也是这个道理,要么你就选择放弃要么就选择另个个店铺单独经营,反正你如果想走混合经营的这种路子,最好选择一些能和你牛仔裤想搭配起来的配件或配饰,例如很有个性的裤带,铁链,包,帽子,头巾等等,你可别小看这些小玩意,它们带来的利润不一定会少,这样做一可以便于管理,二可以使顾客留下一个整体的印象,毕竟现在的服装店很多,如何能使店铺生存下去,当然要有一些特色给别人留下很深的印象才行,只有这样进行差别化经营才是与那些品牌点竞争的砝码,而不单纯的靠多代理几个牌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