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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大学生创业有何优惠? 五部门负责人热线答疑(4)

时间:2009-05-19 20:56来源:红网 作者:admin 点击:

  饶福明:5月25日起,“长沙市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绿色通道窗口”将在市政务中心正式开通,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等12部门联手为来长创业就业的大学生提供信息咨询、培训、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小额贷款担保、廉租房、医保、社保等服务。

  相关资料

  鼓励和扶持对象

  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意见》明确本政策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长沙市创业办负责解释。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意见》明确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意见》明确鼓励和扶持对象为:

  (一)本政策意见所鼓励和扶持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主要是指具有高等专科院校学历以上的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或毕业两年以内在长初始创办各类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法人代表。

  (二)大学生到农村创办现代农业项目,规模种植面积超过50亩、规模养殖年总产值超过20万元,或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和经济实体的,纳入本意见鼓励和扶持范围。

  (三)对零就业、下岗失业、低保户和残疾人家庭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给予重点鼓励和扶持。

  更多建议……

  从昨日接听的大学生关于就业创业问题来看,大学生普遍反映,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两项意见,的确是服务他们的好政策。但他们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

  [建议一]网友“牛在”说,他是2007年6月毕业,两项政策如果都按2009年3月26日起执行,他就属未满两年,自己是否享受两项政策。如果到6月,他已超过两年,是否还能享受政策?请有关部门给予明确解释。

  [建议二]一名大学生问,在高校通过自考、成考或电大函授等途径,拿到本、专科文凭的大学生能否享受优惠,两项意见里均未说明,想请有关部门拿出具体细则。

  [建议三]一名大学生建议,扶持大学生创业可否由毕业两年以内的期限延长到毕业五年以内,便于大学生更好地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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