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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骗局吗?

时间:2009-12-06 13:25来源:阿里巴巴 作者:绿叶 点击:

  前段时间我的朋友有一批滴塑商标订单,需要外发,就把模具和样品从深圳寄到浙江台州我这里,后又告诉我要发到宁波市鄞州古林威锋鞋服饰品厂,老板王进锋,联系人:王进锋

  电话:13600622137

  传真:56206892

  所在地区:鄞州区

  详细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

  邮编:315177

  电子信箱:nbwfeng@126

  我朋友和他是老乡,我与王不认识。接下来王进锋就从宁波到我这里看样品报价,随后就开始生产;但第二天他们给我电话说模具不够用,我就介绍我一个做模具的朋友给他们,确定要做模具数量以后,我深圳朋友和王进锋总崔我和模具老板快点把模具做好寄给王进锋。期间王进锋总说马上汇钱给做模具的,可就是不见钱,无奈模具老板问我怎么办,我说我与王也不熟;深圳朋友又打电话让我崔着寄模具时,我就顺便问了款子的事,我朋友让我放心,说有王进锋的货款在他手里,没事。

  过了几天,模具老板问王进锋要货款,被告知货款由深圳方面付,模具老板随后让我落实,深圳方面一口答应。可过了几天我又问我深圳朋友,他却说已和宁波王进锋谈好由宁波付,还以为我们已经解决好了。再问宁波王进锋,他们两个就相互推,后来我建议由我这个介绍人承担35%模具款,我吃个哑巴亏赶快把此事解决算了,出乎预料,当事人一毛不拔,电话也不接了。

  是一个骗局。

  你“朋友”通过你对他的信任,让你先做出了模具。模具老板也向“王某-”催过货款,但是“王某-”并没有说,货款要由你的“朋友”承担。之后,你没有收到货款,你的“朋友”却推卸责任!如果不是骗局,货款应该由“王某-”支付。那么作为你的“朋友”应该用正规手段,要求“王某-”付清货款!就算你的这位“朋友”和“王某-”的约定属实!是王某(在没有签订合同情况下)口头毁约!你的这位“朋友”也应该责任。不管从什么角度出发,看待这个问题,都是骗局。可以说成是你“朋友”骗了你的感情,然后你过于相信这位“朋友”,导致骗取了你的钱财。很遗憾,你用这种办法学得了宝贵的经验!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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