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合同陷阱。
如某些特许加盟授权方,比如特种养殖类,承诺回收产品,但他们会在合同上注明要达到他们的产品标准,这种标准又很模糊,加盟商生产出产品后,可以据此拒收,加盟者只能吃哑巴亏。
最后,想开加盟店的朋友你们应该知道,进行特许加盟的投资者不属于消费者,发生的纠纷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经常接到的投诉中,不少人在加盟中遭遇陷阱,认为自己是消费者,要求按照消法的规定予以解决,而实际上其购买商品不是用于生活消费,不属于消法所指的消费者的范畴,不能适用消法。首先,广告欺诈不能等同于合同欺诈,宣传中存在失实,构成广告欺诈,但由于相关内容没有构成合同条款,故不属于合同欺诈。其次,商业吹嘘不能等同于合同欺诈,双方加盟合同对其吹嘘内容未作任何约定,而投资者据此理由主张被告欺诈,没有事实依据。退一步讲,即使加盟者对其项目如何低成本等做过夸大的介绍,也只能认定为商业吹嘘,尚不能构成合同欺诈。所以,在发觉被骗后应当尽快与当地警方联系,并注意保留好证据以便于警方调查取证。
正式签合同前,要冷静等待两三日。经常会有受许人匆忙签了合同,考虑几天,后悔了,因此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建议受许人在合同谈判完毕,签合同之前,再冷静等待两三日。 特许经营条例实施半年 专家解读称冷静期可单方毁约。或者,如果加盟总部项目的技术、专业复杂性太低而成本太高,不如自己回去钻研,自成一派,也节省了投资费用。
唯有真实可靠的商业活动才可能长久,骗子总会得到相应的惩罚的。愿大家在连锁加盟的路上走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