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几位专家都谈到本科教育阶段学分制的必要性以及研究生培养阶段过程中质量监控的重要性。专家们认为,如果在本科培养阶段,学分制能够真正得以实行,研究生培养阶段,中期考核、质量监督等制度能够真正落实、完善,那么,或许终有一天,“被淘汰”会成为学生的主动选择,因为那时“淘汰”已经不意味着失败,而只是人生重新选择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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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夏天,毕业季节。南开大学又有33名博士生,因学习超期未达到毕业要求而没有戴上博士帽。这使得自2006年首次对多名超期未毕业的博士生按结业处理后,南开大学淘汰的博士生累计达168名。
南开大学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佟家栋介绍,“那个阶段,博士生呈扩招态势,博士生数量增长很快,我们感到,应从培养数量的增加转向质量的控制。通过重新检讨现行的质量保障方面的措施,我们意识到,当时全国高校普遍未设立对博士生求学年限的限制,即使设有,也很难认真执行。” 2006年,南开大学校务委员会讨论并全票通过,规定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到期仍不达毕业要求则遭淘汰。
“4年来,淘汰人数占全部每年在学人数的6%至 10%不等,应该说淘汰的比例还是较高的。4年的政策实施,使得所有的学生都有了一个意识:如果不能按时毕业、如果论文质量无法保障,即使考进来,也仅仅是博士生、博士候选人而已,不一定能拿到学位,拿到学位的那一天,才能真正称之为博士。”佟家栋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