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热门标签 | RSS订阅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游客投稿 | 网友留言
用户名: 密码:

云南免息免担保创业贷款(2)

时间:2009-04-13 13:35来源:www.cye.com.cn 作者:admin 点击:

  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和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者,自今年1月1日以来在云南首次自主创业的,可向云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最高5万元的小额贷款。对于创业人员没有年龄限制,

  外来人员在滇创业可否申请贷款?

  必须聘用本地劳动用工

  对省外来滇的创业人员同样适用于该项政策,但前提条件是其项目须聘用本地劳动用工。

  创业人员如何申请贷款?

  凭创业计划书提出申请

  此外,具体承办单位要建立创业人员的个人信用档案和创业小额贷款的还款、吸纳就业人员等相关情况的台账。

  担任创业导师有什么条件?创业人员如何找到创业导师?

  网上可速查创业导师

  具体承办单位在创业成功人士、企业家、管理专家中选择一批人员作为创业导师,为创业人员介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创业导师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志愿者,自愿为初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咨询和创业培训服务;二是在当地是致富带头人或创业成功人士,具有一定创业经验和行业特点的企业家和业主;三是能够对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提出建设性和指导性意见的专家、学者等人员。

  创业者可在网上查询创业导师,网址是www.yngesi.com,www.cye.com.cn只要点击州市县乡镇的名称或输入行业特点就能迅速查到。

  政策的执行期限到什么时候?

  执行期至2012年12月31日

  4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实施办法(暂行)》,同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下发实施细则,我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实施执行期至2012年12月31日。

  借款人未按时还款怎么办?

  未及时还款要追索

  借款人连续3个月或在合同期内累计6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农村信用社按合同约定对借款人采取追索措施。因借款人死亡、伤病丧失劳动力、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法院裁决难以执行等导致无法收回的,县级农村信用社与就业经办机构、财政部门会审初步确认,报州市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就业经办机构、财政部门会审,由省农村信用联社、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财政厅共同确认贷款损失。经审核核销的贷款损失,农村信用社承担20%,州(市)和县(市、区)各承担10%,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承担60%。

  还贷方式是什么?

  两年内分期付款

  为控制贷款风险,对所发放的创业小额贷款实行3个月后(即从第4个月起)开始按月还款,2年内还清贷款。

  首次创业失败,可否再次申请创业小额贷款?

  目前还不可以

  目前还不可以,但省政府出台的只是《(暂行)办法》,有必要根据实施效果予以完善补充。

  申请人数超2万怎么办?

  尽量让符合条件者享受

  如果申请贷款人数超过2万人,可以通过提高贷免扶补担保基金从而带动银行放大10倍发放贷款来解决,会尽量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均能享受这一政策。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